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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心理剧的实践探索》

2009-02-04 浏览量:3359

长春出版社>教学与课程动态

  党和国家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已明确提出:“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教育部也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强调指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长春市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突破口,以科研课题为引领,确定了三个县(市)区为实验区,近百所学校为实验校,积极探索解决如何在中小学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问题。经过十年的探索,长春市的中小学已构成了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或讲座、进行心理咨询、在各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心理品质和家校联手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等五条途径。这五项途径相互结合,促进了中小学生心理品质的健康发展,确保了长春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近三年来,长春市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点,大力推进中小学校园心理剧活动,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校园心理剧,孩子们把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所感受到的各种心理问题和解决方式在一定的场所和群体中进行表演和讨论,搭建了学生同伴自助与互助的平台,促进了学生的自我教育,同时使所有参与者通过编写、表演、观看、讨论和思考,意识到有关的心理问题极其解决的重要性,学会了解决各种心理问题。校园心理剧与心理课、心理咨询、主题班会等多条途径结合在一起,大大增强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小学校园心理剧能在长春市得以推广并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是:专业引领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在专业引领上,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总课题组对校园心理剧的内涵、程序、编演的形式从理论上进行了明确的阐述,下发了《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导引》一文指导各学校开展这项活动,并多次召开现场会,通过示范、观摩和研讨来扭转实践操作中的误区。在行政推动上,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精神文明办和长春市教育局以评选优秀校园心理剧为激励机制,在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次开展了“阳光杯”校园心理剧评选活动,使校园心理剧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校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

2007年10月12日,在十七大召开的前夕,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以《培育健康心灵》为题报导了长春市所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校园心理剧与“阳光杯”优秀校园心理剧的评选活动是报导的重要内容并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校园心理剧的实践探索》一书是几年来长春市开展校园心理剧活动所取得的部分成果。全书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实践探索篇,由长春市教育局与六所学校分别从不同的侧面总结了开展校园心理剧活动的作法和取得的成效。其中,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和长春第十七中学都是《焦点访谈》栏目曾重点采访的学校。第二部分为校园心理剧篇,登载了两届“阳光杯”优秀校园心理剧评选中的部分一等奖剧目。其中,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的《包袱》、长春市第十七中学的《你也能当擎天柱》、吉林大学附属中学的《青春之忌》和长春市宽城区柳影小学的《礼物》曾在首届“阳光杯”优秀校园心理剧表彰大会上进行展演,长春电视台向全市进行了播放,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了观看。

心理健康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春市近几年的实践探索表明,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强化了学生的活动和体验,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一条有效途径。当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校园心理剧开展的条件、形式以及效果,还需进行更为深入地研究。我们相信,通过校园心理剧以及它与其他心理健康教育途径的结合,将扎实有效地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仅会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而且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培养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奠定坚实的基础。